重庆外墙漆翻新

新闻分类

业务范围

联系我们

重庆润茂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

联系人:邓老师 

电话:13883809100  13594670994

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加州百合园武陵路

网址:www. wqxbfx.com

建筑外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的规定

您的当前位置: 首 页 >> 新闻中心 >> 行业动态

建筑外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的规定

发布日期:2016-05-13 15:32 来源:http://www.wqxbfx.com 点击:

  重庆外墙维修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

重庆外墙维修建

  (一)保温材料进场后,应远离火源。露天存放时,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。

  (二)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,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。

  (三)可燃、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,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,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。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材料高度不应超过3层。

  (四)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,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。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,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。

  (五)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、热粘结法施工。

  (六)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,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。

  (七)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,应避开高温环境。施工工艺、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。

  (八)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,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。

  (九)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。


相关标签:重庆外墙维修,重庆外墙漆翻新,重庆外墙防水

最近浏览:

在线客服
分享